验收部及后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
验收部及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间(月休4天,调休工作制) 上午:9:00—12:00 下午:14:00—18:00 1、 打卡签到规定 (1) 无外出的情况下,星禾系统打卡是公司全员的唯一考勤凭据(除尚未录入的新人外),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。 (2) 打卡次数:内勤员工一日打卡2次,即上午上班打卡一次,下午下班打卡一次。 (3) 忘打卡:忘打卡行为(一个月有3次忘打卡机会)。第四次起忘打卡一次扣10元。 (4) 加班: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,提高工作效率,按照完成规定的任务,不提倡加班。特殊情况下需要加班必须报备到行政部,第二天早上可晚一小时到公司。 (5) 出差:员工出差应事先向行政部报备;部门经理以上由总经理批准。 2、迟到 (1) 上班时间开始后5-30 分钟内到班者,属于迟到行为。 (2) 当月迟到第一次乐捐 30 元,第二次乐捐50 元,第三次乐捐100元,月累计三次以上情节严重者予以劝退。 (3) 迟到时间30分钟以上,按旷工半天论处,迟到1小时以上,按旷工1天论处。 3、早退 (1)当月早退第一次乐捐30元,第二次乐捐50元,第三次乐捐100元,月累计三次以上情节严重者予以劝退。 (4) 考勤记录早于下班时间且不满30 分钟,属于早退行为。 (3)早于下班时间在 30 分钟以上且不满2 小时,视为旷工 0.5 天;早于下班时间2小时以上,视为旷工 1天。 4、旷工 (1)一个工作日内迟到、早退或擅自离岗超过 30分钟、请假流程不符合规定却拒不返回工作岗位属于旷工行为。旷工以 0.5 天为最小计算单位,超过 0.5 天,但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。 (2)旷工处罚按员工当日应发工资的 2倍扣除。(例:当日工资50元,2倍100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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